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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师育才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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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3-07                  渝价[2005]140号 


西师育才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西育 [2004]20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自筹经费购建的27栋学生公寓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学生公寓基本条件,同意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序园二至五舍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100元。
    2.序园一舍、序园六舍、序园七舍、明园一至四舍、序园八舍、庠园一至五舍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3.德园一舍、德园二舍、开园一舍、开园二舍、序园九舍、庠园附一舍、庠园附二舍、六艺庄八舍、六艺庄九舍、六艺庄十三舍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800元。
    4.学生公寓水、电、气表必须入室, 入住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气5立方米(房间安装天然气热水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 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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