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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索道电瓶车票价的通知

日期: 20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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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5-16              渝价〔2005〕250号

 

万盛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索道、电瓶车票价的请示》(万盛价文[2005]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就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索道、电瓶车票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门票价格仍为每人每票60元。电瓶车车票由15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索道票价由15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乘坐电瓶车和索道由游客自愿选择,全程通票价格(含电瓶车、索道票)由80元/人次调整为90元/人次。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门票价格对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门票费减半;其他对门票实行优惠票价、明码标价等规定,仍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黑山谷自然生态旅游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渝价[2002]221号)执行。
    三、本通知从2005年5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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