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下达2005年白肋烟收购价格的通知
2005-6-16 渝价[2005]330号
白肋烟产地区县物价局、烟草专卖局(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5年白肋烟和香料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重庆市白肋烟各等级收购价格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白肋烟收购价格是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2005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收购价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或擅自调整价格。
二、各白肋烟产地公司要引导烟农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白肋烟生产的稳定发展。收购站点要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烟叶等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烟叶等级标准和收购价格组织收购,确保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切实维护国家、企业、烟农的利益。
三、白肋烟产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白肋烟国家定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变相调整价格违反国家收购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附件:重庆市2005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重庆市2005年白肋烟收购价格
单位:元/50公斤
等级 代码 价格
中一 C1 430
中二 C2 400
中三 C3 360
中四 C4 330
中五 C5 250
中六 C6 190
上一 B1 360
上二 B2 280
上三 B3 250
上四 B4 180
上五 B5 110
末级 N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