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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师范大学HND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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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7-11             渝价[2005]398号

 

西南师范大学:
    你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准,负责重庆地区HND(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课程)项目推广,拟定于2004年起面向社会招生。HND教育项目是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引进的一项英国优质课程体系,实行“3+1”办学模式,即:三年在你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一年在英国学习。在国内学习期间,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小班授课,由外教和留英硕士执教。根据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你校HND教育项目在国内期间的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HND教育项目在国内期间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你校应根据本通知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提出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学校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按渝价[2000]5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
    四、本通知从2005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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