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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南开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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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8-25                    渝价[2005]461号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你校《关于南开中学新建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南校 [2005]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自筹经费新建的1栋学生宿舍(男生公寓C栋)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一类学生宿舍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学生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1.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30-450元。
    2.入住学生宿舍(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气5立方米,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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