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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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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8-25                渝价[2005]460号 

 

西南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批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校行发[2005]2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贷款新建的第二学生公寓片区的学生公寓,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公寓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2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100元;3人间和5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2、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 入住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 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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