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专用通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06-01-04
字体:

                               2005-10-31            渝价[2005]577号

 

市专用通信局:
    你局《关于专用通信收费标准的请示》(渝专网发[2005]3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专用通信局收取“专用通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材综[2005]127号)的规定,“专用通信收费”纳入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现就“专用通信收费” 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专用通信局按《重庆市党政专用通信网管理办法》(渝委办[2005]69号)的规定,履行专用通信业务时收取“专用通信费”,收费对象为安装红机电话的单位和个人。
    二、专用通信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红机电话安装工料费:158元/部;
    红机电话包月使用费:40元/部·月。
    三、你局接到本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上述收费应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缴,收入缴入市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通知自2005年10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后,由市专用通信局按规定程序将收费标准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重新申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