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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经开区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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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7        渝价函[2005]188号

 


重庆南坪会议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  1、室内停车场为钢混结构;设有标准停车位660个,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并设有紧急车辆出口;2、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温度探测器和CO探测器,以及自动化防排烟通风系统;3、设有正常照明系统,并设有应急照明系统,保障车场24小时停车安全;4、车场设有完善的监控系统,对所有通道、出入口均设有完善的24小时监控,保障停车安全;5、停车场内设置自动化收费系统,高标准的规范的地面标线及标牌,并为车主购买保险;6、地下停车场设有8部箱式电梯和2部扶式电梯。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室内停车场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室内停车场按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并报我局备案。
    二、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物管公司在收费前须持本函件到重庆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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