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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的通知

日期: 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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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六年一月九日        渝价[2006]16号

 

重庆市电力公司、成都铁路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27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已投入商业运营。因此,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工程还贷加价从2006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274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

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

 

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改价格[2005]2746号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渝怀、遂渝电铁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请示》(渝价[2005]48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还贷电价(含税)分别为:在执行重庆市电网现行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渝怀线加价标准为0.178元/千瓦时,遂渝线加价标准为0.250元/千瓦时。

以上加价标准自供电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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