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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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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六年二月六日        渝价[2006]53号

 

重庆市八四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八四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东溪化工厂、重庆南桐化工厂、重庆市万州北斗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价格的通知

 

00六年一月十三日        发改价格[2006]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成本变化情况及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结构,经商国防科工委,决定适当提高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6个产品出厂基准价格,调后价格见附表。

上述品种出厂指导价格允许的上下浮动幅度,仍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841号)规定,即上浮为10%,下浮为5%。

以上,自2006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出厂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原定价

调后价

一、炸药

 

 

 

 

岩石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4210

4580

每包1-9公斤

4150

4290

每包10-40公斤

4020

4150

一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4320

4420

一级抗水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4460

4470

二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4450

4500

二级抗水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4430

4550

二、雷管

 

 

 

 

导爆管半秒延期雷管

 

 

 

 

其中:1-5段

金属壳,导爆管2米

万发

12420

13700

      6-10段

金属壳,导爆管2米

万发

13050

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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