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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华宇广场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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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六年三月十五日        渝价[2006]126号

 

重庆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报华宇广场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司对停车场的申报并结合停车库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停车库等级如下:

一、你司华宇广场停车库位于沙坪坝繁华地区,属室内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18600平方米,共有538个停车位。车场设有完善的智能收费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专人服务,管理规范,并为车主购买了保险,基本具备特级停车场的条件,符合渝价(2002)721号文件要求。同意按特级等级执行。

二、《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属政府指导价格,因此你司可以在其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价格,但具体价格标准需报我局备案。

三、你司停车场未达到室内特级停车等级标准或未给车主购买保险时,必须重新申报,并不得再按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接此批复后到市物价监督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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