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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港航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日期: 2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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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港航家园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渝价函200612

 

重庆都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要求调高港航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按照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会审意见,同意你司对外销售的住宅,其销售价格在我局渝价[2006] 14号文件规定的销售基准价基础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增加350元(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50元,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33元),并允许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10%,下浮不限。其他相关规定仍按我局渝价[2006]1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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