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6-08-12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核定我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渝价函〔20069

 

市人事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核定我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5]4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规定,2006年拟在我市举行全国和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科目,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古汉语、医古文6个科目。经研究,现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规定的上交标准,另外加收。

三、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能收费。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凡与本复函不符的按本复函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