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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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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特殊工种检测

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渝价函200614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费的函》(渝劳社函 [2005]246号)收悉。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办法,促使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开展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中心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委托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工种500-800元。

2.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所需的技术检测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三、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交纳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适当减免。

         四、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上墙,自觉接受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从20063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由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规定正式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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