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
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
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月5日 渝价〔2006〕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做好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