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订价格监测培训教材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价格监测中心预订价格监测培训教材的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渝价〔2006〕8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近几年,随着宏观调控工作的加强和改善,价格监测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全国建立起了统一的价格监测组织系统,价格监测队伍也得到了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价格监测能力和水平,现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预订价格监测培训教材的函(发改价监中心[2006]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实际需要的数量,于
联 系 人:张险峰
联系电话:67512631
传 真:67518282
附件:发改价监中心(2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