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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江津市点金苑C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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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取消江津市点金苑C区物业服务收费

试行标准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六日 渝价〔2006104

 

 重庆高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2006220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请,江津市点金苑C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政道路的需要,调整了规划方案,原申报审批的小区环境和部分设备设施发生了变化。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司按权限重新申报点金苑C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原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4]6号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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