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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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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

电子档案采集费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渝价〔2006129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收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的请示”(渝招办文[2005]84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你办在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中增设了考生电子相片采集及笔迹卡信息扫描等多项管理措施。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办在组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时,按每人每次10元收取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所收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一、本复函从2006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由市物价局根据具体执行情况核定正式标准。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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