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开展2005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渝价〔2006〕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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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价局印发的《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9 月 1日起,对你单位及直属单位在市物价局办理的《收费许可证》和有关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1、被审验单位:在重庆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2、年审时间范围:凡
二、年审内容:1、你单位办理的《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一致,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2、对于国家已公布调整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你单位是否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手续;3、你单位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收费,是否增列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4、你单位办理的《收费许可证》是否有遗失、转借、伪造、涂改、复印等情况。5、你单位的收支情况,包括总的收费与支出情况,各项收费的收入情况与支出情况;6、你单位是否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关于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是否亮证收费;7、其他与收费行为相关事项。
三、年审所需资料:请你单位及直属单位于
四、年审地点:重庆市物价局(渝北区金山路8号)
你单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来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审,我局将对你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作失效处理。
附:1、重庆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附:2、重庆市收费年审汇总表
重庆市物价局拟稿纸
文号 密别 速别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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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 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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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字: 校 对: 印 刷: 共印:50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