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奉节县芝麻田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日期: 2006-08-30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奉节县芝麻田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渝价函〔2006249

 

奉节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奉节县华源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芝麻田电站上网电价成本测算的报告》(奉节价文[2006]16号)收悉。鉴于你县华源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芝麻田电站一期工程2×6300KW水电机组将于20069月投产发电,根据国家现行经营期上网电价测算办法和你局上报资料,经我局研究,确定该电站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1(含税)

以上临时结算电价自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正式上网电价将在二期工程投运后按照电价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