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忠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忠县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忠价[2006]18号)收悉。为解决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对你县天然气公司的影响,适当补偿新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费用,经我局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分类销售价格
工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27元;
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45元;
集体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1.85元;
商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2.05元调整为2.21元。
学校学生食堂、澡堂及部队食堂用气并入居民用气类别。
二、以上价格从
三、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请你局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