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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长寿区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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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长寿区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四日渝价〔2006182

 

长寿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长价[2006]17号)收悉。为解决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对你区城市燃气企业的影响,逐步解决新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费用和民用气表周期更换费用等,经我局研究,同意对你区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作适当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分类销售气价

集体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1.91;

商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2.05元调整为2.21;

工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18元。

二、以上价格从200651抄见气量执行。

三、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请你局按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后,报我局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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