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渝价〔2006〕3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报经市政府审查登记同意(渝文审[2006]6号)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