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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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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

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渝价函〔2006343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核定我市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6]720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实施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经研究,现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由于该3项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1]1969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规定的上缴标准,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人每科10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5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10元,外经贸外语口试每人每科4元,另外加收。

三、上述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能收费。

     四、本复函从20061215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凡与本复函不符的按本复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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