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
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2007年元旦、春节临近,学生放假、民工返乡、假日出游将导致客流量迅速增加,居民节日购买消费品数量也将大幅度上升。为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2924号)要求,市局决定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价格检查工作。“两节”期间,由于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容易产生各种价格矛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维护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高度,把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加强市场价格巡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供应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精神,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两节”期间要组织专人对粮油、副食品、煤炭、液化气、交通运输、旅游参观、医疗服务、教育等价格和收费进行巡查,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三、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市局决定于
各地要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设立咨询台、开设专栏、播发专题片等方式进行价格政策宣传,通过公布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公开曝光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等方式,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
四、加强节日值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举报中心“两节”期间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政策明确、违法事实清楚的,应迅速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按程序办理的,应向举报人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