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帝都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6-18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

帝都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渝价〔2004384

 

重庆奥斯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帝都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渝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帝都广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帝都广场高层住宅除具备普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绿化面积约900平方米,小区有喷泉水景、景观休闲广场、建筑小品、休闲平台,种植有银杏、南洋杉、红枫、广玉兰、腊梅、合欢、黄梅兰、苏铁、红迷木球、月季、茶花、樱花、紫薇等。二、配套设施方面,B29层设有1100平方米的室内会所,会所内设有棋牌室、茶室、桌球室、乒乓球室、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书画室、健身房、图书室和多功能厅等,室外有游泳池等。三、智能化方面,配置有闭路电视监控防盗系统、厨房煤气泄露报警探头、电子巡更、热水供应到户、自来水转化为直饮水。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帝都广场高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0.80/平方米、月;

2.写字楼:6.00/平方米、月;

3.商场:8.00/平方米、月。

以上收费中不含中央空调所耗水、电费。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收取,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取方式。

月票票价(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六)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