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申基会展国际物业服务单位更名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日期:
20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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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申基会展国际
物业服务单位更名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九日 渝价〔2007〕119号
重庆诺富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申基·会展国际物业管理公司的申请》收悉。由于你公司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进行了强强联手。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核准企业名称由“重庆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诺富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你公司对申基·会展国际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经研究:同意变更后的重庆诺富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原重庆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申基·会展国际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权利(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收费标准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5]420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