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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跃华商都跃华国际商务物业服务单位更名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日期: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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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跃华商都跃华国际

商务物业服务单位更名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九日 渝价〔2007120

 

重庆驰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物业管理公司的申请》收悉。由于你公司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核准企业名称由“重庆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驰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你公司对跃华商都、跃华国际商务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经研究:同意变更后的重庆驰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原重庆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跃华商都、跃华国际商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权利(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收费标准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1]603号、渝价[2003]11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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