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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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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我市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评审
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渝价函〔2007〕129号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7〕19号)收悉。为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经研究,现将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二、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该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复函从2007年4月15日起执行。原渝价[2002]770号文件中规定的工人技师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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