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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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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渝价〔2007218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全国统一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已开通了六周年,六年来,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把“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查处了大量的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扩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大力强化社会监督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各区县要在58511上街宣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举报的有关规定;制作相关宣传标语,散发《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就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切实了解到“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可邀请当地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价格宣传咨询活动,还可通过邀请相关领导在当地电视台发表讲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价格主管部门的社会影响,提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知名度。

二、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执法影响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总结六年来价格举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高价格举报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树立价格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群众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受到群众称赞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公开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举报人员实施奖励,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同时,可以在宣传现场曝光一批通过群众举报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以震慑价格违法者。

三、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打造品牌工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工商、卫生、交通、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履行职责,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果。深入开展商业促销行为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的重点检查。同时,要重点整治公园景点、旅游服务、药品医疗、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引导经营者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诚信经营,使“12358”价格举报电话真正成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品牌工程”。

四、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五一”节日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和价格举报工作,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负责,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热情为民服务,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市局将对各区县此次宣传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并直接参加部分区县的宣传活动。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此次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宣传活动的经验,并于5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参加宣传的情况等)报送市价格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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