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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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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渝价〔2007268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你院《关于新增专业制定收费标准及调整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申请》(移通院 [2007]2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技术、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每生每年11000元;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英语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

二、普通专科仍按渝价[2005]651号批准标准执行,即: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

三、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四、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五、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六、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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