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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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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六月五日 渝价〔2007〕305号

 

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菜袁路203号世纪花城B栋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园技发[2007]8)收悉。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新建的菜袁路203号世纪花城B(3-4)学生公寓的2-4人间和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2-4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500元,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00

2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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