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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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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

200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渝价〔2007403

 

为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86日起,对你单位及直属单位在市物价局办理的《收费许可证》和有关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1、被审验单位:在重庆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2、年审时间范围:凡20061231日前所办理的《收费许可证》均在此次年审范围内。

二、年审内容:1、你单位办理的《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一致,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2、对于国家已公布调整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你单位是否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手续;3、你单位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增列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4、你单位办理的《收费许可证》是否有遗失、转借、伪造、涂改、复印等情况。5、你单位的收支情况,包括总的收费与支出情况,各项收费的收入情况与支出情况;6、你单位是否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关于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是否亮证收费;7、你单位已办理的收费许可证中既含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又含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是否重新核发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注销;8、其他与收费行为相关事项。

三、年审所需资料:请你单位及直属单位按附件2所列年审日程安排时间及地点将本单位①《收费许可证》正本、副本;②需填报的《重庆市收费年审自查表》(见附件1);③你单位使用的收费票据、票据领购证;④你单位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提供复印件);⑤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情况的文件;⑥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报送。86日至810日,重庆市物价局将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审验合格的,在《收费许可证》上加盖年度审验章,并作为收费单位继续实施收费的有效凭证。

四、年审地点:雾都宾馆·太阳城96会议室(渝北区民安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内)

你单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来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审,我局将对你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作失效处理。

 

附件:1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自查表

           2重庆市物价局200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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