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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价格协会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请协助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函》的通知

日期: 20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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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价格协会关于转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请协助做好药品价格

管理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请协助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函》(桂价格[2007]405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拟调整价格公示方案的意见,按桂价格[2007]405号函的要求,及时反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请协助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函

 

 

200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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