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金鼎名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渝价〔2007〕574号
重庆状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金鼎名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价的请示”收悉。该项目位于北碚区歇马镇,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规划用地面积16.3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5000M2,其中住宅销售建筑面积实测为15278.61M2,住宅销售套内建筑面积实测为12543.84M2,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审查,同意其住宅销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套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2001]117号令规定面积标准的住宅,其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42元。在此基础上,你们在销售单套住宅时,其销售价格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10%。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外墙、梯间、风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