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设备监理师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设备监理师及注册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渝价函〔2007〕312号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上缴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7]445号)及《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上缴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7]44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上述考试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由于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文件规定的上缴标准即: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20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元另外加收。
三、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从2007年11月1起执行。原渝价[2005]188号文件中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规定、原渝价函[2005]168号文件中有关注册设备监理师的规定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