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
重钢职工总医院改建大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渝价〔2006〕422号
重钢职工总医院:
为了适应临床需求,你院投资对改建大楼进行了全面改造和装修,并添置了设施设备,根据你院请示和投入成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改建大楼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带卫生间)床位标准由你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公示。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0元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四、急诊观察单人间(带卫生间)和沙发式陪伴床位费标准仍按渝价[2005]595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价格于2006年7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