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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钢职工总医院改建大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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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
重钢职工总医院改建大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渝价〔2006〕422号
 
重钢职工总医院:
    为了适应临床需求,你院投资对改建大楼进行了全面改造和装修,并添置了设施设备,根据你院请示和投入成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改建大楼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带卫生间)床位标准由你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公示。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0元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四、急诊观察单人间(带卫生间)和沙发式陪伴床位费标准仍按渝价[2005]595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价格于2006年7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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