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融汇半岛一期A、B区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融汇半岛一期A、B区等室内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渝价函〔2008〕116号
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靖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汇半岛一期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和重庆市靖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定江都怡园车库物业服务费的申请》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的申报,巴南区融汇半岛一期A、B区室内停车场和渝中区江都怡园室内停车场均为普通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融汇半岛一期A、B区室内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并报我局备案。
二、融汇半岛一期A、B区室内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融汇半岛一期A、B区和江都怡园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普通级收费:融汇半岛一期A、B区为60元;
江都怡园为50元。
四、购房时,对停车场物业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的办。
五、物管公司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重庆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