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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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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加强抗震救灾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渝价〔2008219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昨日,受四川省汶川县七点八级地震波及,我市受到不同程度的震感影响,部分区县受灾严重。为了维护我市受灾地区的市场价格稳定,安定灾区群众生活,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我局决定启动市场价格监管应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和巡查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把稳定抗震救灾市场价格作为当务之急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加强领导,即时启动市场价格监管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为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创造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巡查,保障市场供应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灾后重建必需的建材、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价格监测和巡查工作。对重要商品价格异常变动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向当地政府提出对策建议。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市场巡查工作,要采取宣传教育、告诫等形式做好事前防范工作,要配合商业、粮食、工商等部门搞好市场商品供应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建议采取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财政资金补贴等措施,切实做到粮、油、肉、蛋、菜等食品不断档、不脱销,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三、强化重点商品价格管理,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当前,要重点加强救灾物资、粮油、蔬菜、肉禽蛋、交通运输、压缩天然气、成品油、药品、建材、旅店及农家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促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和检查工作,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乱涨价、乱收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予以严厉打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要加强价格举报电话的值班工作,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人民群众的有关价格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快速查处,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的正常秩序,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应及时将受灾前后的价格变动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办公室,传真电话:6751253367516123),如发生价格异常波动,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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