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纤维蛋白胶类产品纳入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
纤维蛋白胶类产品纳入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渝价〔2008〕245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卫生局,市级各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厂矿医院: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纤维蛋白胶类产品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国食药监办[2006]5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以后曾纳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的纤维蛋白胶类产品,凡转为药品注册管理的,改按药品价格政策管理;尚未转为药品注册管理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仍按原医疗项目价格中相对应的除外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