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延长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期限的通知
日期: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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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延长重庆同兴医疗废物
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期限的通知
二○○八年七月八日 渝价〔2008〕306号
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修改〈关于调整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部分条款的建议及请求正式施行该通知的请示》(同兴医废[2008]10号)收悉。由于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时间已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而医废处置成本重新全面审核和制定标准还需一段时间。为此,经我们研究决定,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在新定标准出台前仍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23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