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开展水电上网电价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五日 渝价〔2008〕358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研究和探索水电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和促进水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水电上网电价及有关情况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本地区水电企业数量和电站数量,总装机容量及单机容量,单位造价,设计利用小时;
2、2005-2007年本地区水电上网电量,年实际平均利用小时;
3、本地区1985年以前建设投运机组、1985年至2000年国家实行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期间建设投运机组、2000年国家实行经营期电价政策以来建设投运机组的平均单位造价、装机容量。
4、本地区具有年调节、季调节、日调节能力和径流式电站数量,装机容量,平均单位造价,设计利用小时,2005-2007年实际利用小时。
(二)电价情况:
1、2007年本地区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上网电价平均水平,实际结算电价;
2、实际结算电价与核定电价是否存在差异,若有差异,分析说明产生原因。
(三)经营情况:
1、本地区水电企业2007年经营情况;
2、水电经营企业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3、本地区水电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其中:厂网分离电站和非厂网分离电站人员数量、装机容量;
4、本地区水电企业人员2007年平均工资水平,其中:厂网分离电站和非厂网分离电站人员平均工资水平;2007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当前水电企业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2、水电上网电价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和促进水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全面调查: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水利部门、电力主管部门、小水电行业协会、供电企业、水电企业,按照调研内容要求,对辖区内水电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报表资料于
(二)重点调查:
三、有关事宜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水电价格调研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做好基础数据核查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和研究促进水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调查报表请在价格监测上报系统中下载。请各区县按时报送报表和书面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fang1122@sina.com。电价调研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商价处联系。
联系人:熊英、任芳、陆薇。
联系电话:67512826、67512922、67512707。
附件:1、水电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