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建外科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建外科大楼
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八年八月八日 渝价〔2008〕367号
涪陵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大楼病房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涪物价发[2008]102号)收悉。你区中心医院根据临床需要,投资新建了外科大楼,配备了较先进的设施设备,并进行了人性化装修,为住院患者提供了一个较舒适的就诊治疗和休养环境。根据你局请示,结合医院投入成本和参照我市同类病房床位费标准,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套房和单人间床位费由医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公示,同时报市区两级价格、卫生部门备案;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55元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35元
四、四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25元
五、中心监护室 每床日70元
六、婴儿床 每床日12元
七、临时加床 每床日15元
八、陪伴床 每床日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