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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星光名都物业服务单位变更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日期: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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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星光名都物业服务单位变更后

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渝价〔2008498

 

重庆晋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九龙坡区星光名都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变更后明确收费主体的申请》收悉。由于重庆富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元渝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重新委托你司对星光名都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重庆晋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有效期内承接重庆元渝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星光名都收取物业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仍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星光名都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25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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