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9-09-17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九年九月九日 渝价函〔2009160

 

成都铁路局重庆电务段:

你段《关于重新核定铁路专用线设备代管代维修计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1995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制定铁路专用线设备代管代维修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重价工发[1995]087号),对规范铁路专用线收费,促进专用线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保证铁路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保持铁路专用线设备代管代维修计费标准的稳定,在新的《重庆市定价目录》出台前,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继续按重价工发[1995]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