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新建外科大楼
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渝价〔2009〕328号
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你院《关于新外科大楼收费标准的报告》(院医 [2009]20号)收悉。根据医院临床发展需要,你院投资新建了外科大楼,配备了较好的设施设备,为住院患者提供了一个较舒适的治疗环境,根据你院投入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医院床位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病房床位费
1、VIP病房(含套房、单人间、产科家庭病房)床位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公示;
1、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60元;
2、双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50元;
3、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40元;
4、三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35元;
5、四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30元;
7、两用沙发陪伴床 每床日10元;
8、婴儿床 每床日12元;
9、临时加床(走廊) 每床日15元。
二、新定收费标准于二○○九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