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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

日期: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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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
和交通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渝价电[2009]13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305)转发你们,请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作好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和稳定生活必需品以及交通运输价格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的的通知》(发改电[200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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