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增医疗项目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渝价〔2010〕18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涪发改委发[2009]567号)收悉。为适应临床需要,涪陵中心医院继重庆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开展了骨髓或外周干细胞体外净化,经我们研究,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参照渝价[2009]202号文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1、项目名称: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体外净化;
2、项目编码:310800015;
3、项目内涵:指严格无菌下体外细胞培养法;
4、政府指导价:每次1500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