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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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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房

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六月八日 渝价〔2010190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报送的《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新生儿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请示的函》(渝妇幼院行〔201047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做好新生儿院内交叉感染防治工作,保障救治安全,你院增设了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并对新生儿病房进行了重新装修,添制了新的设施设备,从而全面改善了病房条件,降低了感染风险,提高了抢救成功率。根据有关物价政策,经研究,并平衡我市新生儿病房床位费标准,现将你院新生儿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生儿病房                 每床日25

二、新生早产儿病房             每床日60

三、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每床日80

四、新定收费标准于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重新申报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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