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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部分单独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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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

部分单独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渝价〔2011〕27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你院《关于新增考试项目收费立项的请示》(渝教考文[2010]208号)收悉。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由重庆市教育社会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部分单独考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部分单独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部分单独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人40元。一次性收取报考信息采集费(含电子相片采集、准考证制作、电子档案管理)每人10元。

二、收费主体:重庆市教育社会考试服务中心。

    三、市教育社会考试服务中心在组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二级听力部分单独考试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所收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本通知从2011年2月1日起试行一年。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对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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